小说风之芳雨>科幻小说>穿成年代文里的白富美女配 > 初遇 有缘人总会遇到
    又心疼她被未婚夫背叛,被村姑抢对象,看到她乖乖巧巧的站着,更是喜欢,忍不住上前拉着她的手。

    “哎哟,我的个乖乖,华知青你这手都伤成这样了,回去可一定要记得抹药才行呀!”

    这华知青今天实在是辛苦,这水豆腐一样白嫩的手都伤成这样,看着着实让人心疼。

    钱来来的大嗓门引了不少人看过来。

    华筝的青葱玉指上的红痕在钱来来干裂粗糙的大手对比之下,显得伤痕更触目惊心。

    “钱婶子,我是来跟宁珍珍同志道谢的,这不,看见她还在忙,我就在这里等一下。”

    华筝解释着,不好意思的对周边的人笑笑,把手抽回来背到身后。

    这卖惨也是要适可而止的,你越是藏着掖着,人家才越是好奇的探究,探究后才会宣传开来。

    忽然,华筝觉得有一股强烈的视线在看着自己,抬眼循着感觉望去,却什么都没看出来,那种感觉也消失不见了。

    既然什么都没看出来,也没有感觉到有什么恶意,这里又那么多人,有人看自己两眼实在太正常不过了,华筝干脆就放弃了寻找那视线的源头。

    刚想转回视线却被人群中一个标杆般坚毅挺拔的身影吸引了注意力。

    只见那人短发如倒刺根根挺立,侧脸轮廓如刀削,棱角分明,肤色古铜,肩宽腰窄,手臂肌肉线条流畅,充满了蓬勃的爆发力。

    那双腿笔直挺拔,结实有力,身高目测一八五。似乎就是下午在地头以顶天立地的背影和矫健的身姿深深地吸引了她的目光的那个人。

    也不知道那人正脸长得怎么样,不知道他包裹在那旧军衣里的身材是又是何等模样。

    华筝忍不住想象。

    不怪华筝垂涎,实在是这样的一个背影,就完全长在华筝喜欢的点上。

    在现代的时候,女孩子们多数比较喜欢清秀可爱型的男生。

    在原书里,大姑娘小媳妇们都比较喜欢像傅劭那样的温润书生。

    但华筝不是,她喜欢的是那种坚毅、挺拔、果敢的男子汉。

    人群中的祁靖山在华筝看过来之前就已经转过身去,他没想到看起来娇滴滴的小姑娘也这么敏锐。

    虽然他脸上的表情没有什么变化,但脑子里却一直回放着小姑娘笑起来那妩媚迷人的眼睛,还有白嫩纤细的双手。

    他自从去部队之后就很少回家,上次回来还是两年前的事了,而且在家里呆不到三天又因为紧急任务早早返回部队,对大队上的年轻姑娘都不熟悉,更何况是这刚来的知青,不过听钱婶的话头,这小姑娘应该是姓华。

    祁靖山只有小学毕业,头脑里的知识都是牛棚的康老师和瞿老师教的,或者是在部队里看书自学的,就巧笑倩兮、顾盼生辉、亭亭玉立等词语都不能很好的形容她的好看,还是要用部队里糙汉子们的话更直接更贴切一些——‘真是贼他娘的好看!’

    女孩儿静静地站在那里,仿佛时间都静止了一般,美得像一幅画。

    蓬松的两条麻花辫垂在胸前,显得俏皮又可爱。